浙江:关于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污水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

2021-10-29  来自: 山东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876

日前,浙江省生态环境厅、浙江省卫生健康委、浙江省发展改革委、浙江省财政厅、浙江省军1区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关于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污水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》意见的通知。详情如下:

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军1区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《关于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污水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》意见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

为加快补齐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短板,提高污染治理能力,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、省财政厅、省军1区保障局研究起草了《关于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污水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。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军1区保障局(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)。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。

联系人: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王静、袁世航;电话:28869189;13605848996;邮箱:wangjing@qq.com;

省卫生健康委陈彬鑫;电话:0571-87709043;

省发展改革委毛旭静;电话:0571-87056216;

省财政厅王翾锋;电话:0571-87057613;

省军1区保障局王媛媛;电话:0571-87342422。

医疗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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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医疗机构   污水治理能力     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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